{{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9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56602179A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近期國內COVID—19疫 情呈上升趨勢,預估流行期將持續至9月底或10月初,開學 後仍處疫情流行期。提醒教職員工生適時佩戴 口罩,特別是出現呼吸道症狀或於人潮密集、通風不良 場所時,並加強手部及呼吸道衛生;如有發燒或呼吸道 症狀,應避免到校,以降低校園傳播風險。符合公費新冠疫苗接種資格者,可依疾管署最新接種政策接種疫苗,尤其具重症高風險因子者應儘速接種。
三、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落實個人衛生及健康自主管 理,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嘔吐、腹瀉或其他身體不適症狀,應儘 速就醫,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
四、另針對旨揭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教育局現行請假及停課 規定如下:
(一)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 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如5 日內實有到校之需求,須退燒至少滿24小時才能返回上 課,並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 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二)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要求學生於皮 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 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三)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 學生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相 關停課規定請依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保服 務機構與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腸病毒通 報及停課作業規定辦理。
(四)諾羅及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 病原,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 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 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 處理食物。病毒性腸胃炎亦建議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 恢復上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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