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1.『臺北市中華電信仁愛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周邊戶外區域及前方人行道,自114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臺北市『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 外公共區域,自114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 菸 ;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2.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 中華 電信仁愛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中正區仁愛路1段42號) 周邊戶外區域及前方人行道,自114年10月1日起為 全面禁 止吸菸場所。 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3.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 「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4年10 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 止吸菸場所:
(一)信義區: 1、廣慈園區: (1)A基地:信義行政中心(地址:福德街86號)。(2)B基地:衛福大樓(地址:大道路116號)。 (3)C基地:廣慈社會住宅3區(地址:福德街84巷30、 38號)。 (4)D基地:廣慈社會住宅2區(地址:福德街84巷50、 56號)。 (5)E基地:廣慈社會住宅1區(地址:大道路108、110 號)。 2、六張犁社會住宅:( 1區地址:信安街27號;2區地址: 信安街47巷23號、35號)。
(二)南港區:經貿社會住宅(地址:南港區興東街36號)。
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3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 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 taipei)公告網頁。
{{ $t('FEZ003')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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