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蔣萬安市長特別提醒大家:「新興菸品」菸害防制法有新規範!
在任何地方使用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可處新台幣2千~1萬元。
網路販賣或廣告,可處20萬~100萬元。
紙菸、水菸、電子煙、加熱菸都會使人上癮,也會帶來二手菸的危害。
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邀請市長錄製口白之「我拒菸我驕傲」30秒中、英文版宣導短片:
我拒菸我驕傲
{{ $t('FEZ003') }}2024-12-18
{{ $t('FEZ014') }}2025-01-17|
{{ $t('FEZ004') }}2024-12-18|
{{ $t('FEZ005')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