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113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限說明如下
(一)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加速及部分學科跳級者:請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一)前將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交予輔導室特教組,以利後續報局作業。
(二)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於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或114年1月20日(星期一)前將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交予輔導室特教組,以利後續報局作業。
三、資格說明
由學生本人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向學校申請;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申請。申請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通過本市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
四、詳情參閱附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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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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