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臺北市雨農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認證辦法
一、依據︰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80483號函辦理。
二、目的:1.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2.提昇學生的藝術鑑賞涵養與表現能力。
3.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4.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參與對象︰全校小朋友都可參加初審,美勞老師再從初審中每班選出1~10位學生(每
人三件,至多六件) 作品參加複審。
五、送件時間:112年10月24日(二)~ 11月9日(四)
六、評選作業及獎勵:每年辦理一次兒童美術創作展(以下簡稱美創展) 初審、複審,另送件
參加決選。
1.初審:每位學生送交三件作品即通過初審,可在小小美術家護照核蓋認證章一次,每生
每年至多可送六件作品,蓋認證章二次。
2.複審:敦聘本校具美勞專長之教師擔任複審評審,依作品送件比例評予優良作品金牌獎、
銀牌獎或銅牌獎,由學校製發獎狀予以鼓勵。
3.決選:學校將金牌獎作品送臺北市承辦學校,獲選參加美創展的小小美術家,可另獲教
育局頒發之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七、作品格式:
1.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
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送件。
2.規格以八開或四開為原則,八開作品請黏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八、送件須知:
1.參加學生需一次送交3件或6件作品,並將「作品標籤」貼在作品後面,再填寫「報名
表」,交給美勞老師。
2.「初審作品」送交美勞老師後,通過初審者請美勞老師填寫「參加名冊」中之「通過初
審名冊」,請無須送初審作品。
3.美勞老師從初審通過的作品中挑選較優秀作品1~10名後,填妥「參加名冊」中之「參加
複審名單」並連同「複審作品」交至設備組。
九、初審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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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作品數量 |
認證過程 |
獎勵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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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三件作品 |
核蓋認證章第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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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通過者請美勞老師在護照上加蓋美勞老師的認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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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六件 |
核蓋認證章第二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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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九件 |
核蓋認證章第三枚 |
學校頒發初階獎狀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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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十二件 |
核蓋認證章第四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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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十五件 |
核蓋認證章第五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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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十八件 |
核蓋認證章第六枚 |
學校頒發進階獎狀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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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二十一件 |
核蓋認證章第七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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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二十四件 |
核蓋認證章第八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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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繳交三件作品,累積達二十七件 |
核蓋認證章第九枚,並填寫心得感想一份(附件) |
學校頒發高階獎狀一張 ,並贈送教育局製發之紀念品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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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高階獎狀後仍繼續創作送件者,享有免參加校內複審、直接由學校送件參加決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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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作品標籤」、「報名表」、「參加名冊」若有不足請洽教學組領取。
十一、本活動請老師以鼓勵的方式指導小朋友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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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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