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自由參加 教務處112.09.04
一.可上本校網站→雨農布告欄→最新消息參考實施計畫完整版。
二.同一類組每人限送1件,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 2類。(校
內繳交時可超過2件,評選時擇優錄取)。
三.繳交作品時請註明班級、姓名…等資訊,作品於9/11(一)前交至教務處,
逾時恕不收件,請見諒!
四.獎勵:繳交作品者可獲兔寶寶卡1張;作品入圍者可獲梅花鹿卡1張。
|
組別對象 |
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
國小組 (低、中、高) |
繪畫 |
1.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 一律不得裱裝。 |
|
國小組 (中、高) |
書法 |
1.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 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2.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 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
|
國小組 (中、高) |
平面設計 |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 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後高度不 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 為限。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
|
國小組 (中、高) |
漫畫 |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 公 分)。 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設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 均可。 |
|
國小組 (中、高) |
水墨畫 |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
|
國小組 (中、高) |
版畫 |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 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 ;(3) 親自印刷。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 畫題。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9-01
{{ $t('FEZ014') }}2023-10-01|
{{ $t('FEZ004') }}2023-09-01|
{{ $t('FEZ005')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