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活動目的:提升全民心理健康,增進大眾對於心理健康資訊的學習興趣並促進正確使用心理健康知識。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腦心智健康與發展研究中心)
聯絡電話:06-2353535 #5115(心快活平台工作小組)
電子信箱:mentalhealth104@gmail.com
四、協辦單位: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時間:112年5月31日(三)中午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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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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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活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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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55 |
開放報到,並同步直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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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05 |
主辦單位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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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12:15 |
介紹競賽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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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12:20 |
確定競賽隊伍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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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12:30 |
第一回合正式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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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12:40 |
中場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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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12:50 |
第二回合正式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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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12:55 |
公佈競賽結果 |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全國各級學校學生及不限國籍、戶籍及年齡之民眾。
(二)競賽組別:分三組競賽: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28日止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zA9Yop
(五)競賽規則:
(六)競賽題目說明:
(七)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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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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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新臺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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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新臺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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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新臺幣2,000元 |
七、附則
(一)參賽者如於競賽正式開始前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個人競賽環境與設備,請於競賽正式開始前向主辦單位提出,競賽正式開始後恕不受理。
(二)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者應以自身身體狀況為優先處理事項,並依參賽者意願可返回競賽,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賽。
(三)有關獲得獎金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隊伍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10%。
(四)得獎隊伍若賽後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獎金及獎項資格,並由後續名次者遞補。
(五)凡參賽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八、本辦法公布於「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之心消息(網址:https://wellbeing.mohw.gov.tw/nor/mai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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