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12 年4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4月30日(星期日)前完成線 上註冊與申請,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 申請,並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請 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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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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